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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隸屬於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為本府二級機關,置處長、副處長、總工程司、 主任秘書及副總工程司,下設3科1隊1中心4室,組織架構圖如下:

交工處組織編制圖處長,另開視窗 副處長,另開視窗 總工程司,另開視窗 副總工程司,另開視窗 主任秘書,另開視窗 交通規劃科,另開視窗 管制設施科,另開視窗 工務科,另開視窗 工程隊,另開視窗 交通控制中心,另開視窗 秘書室,另開視窗 會計室,另開視窗 人事室,另開視窗 政風室,另開視窗

處本部包含處長、副處長、總工程司、主任秘書、副總工程司、正工程司、科員、技工工友。

本處各單位職掌如下:
一、交通規劃科:主政辦理本市交通管制工程與道路交通改善工程之規劃及交通資料調查、蒐集、分析等事項。

二、管制設施科:主政辦理本市標誌、標線、號誌設施及安全設施等工程之設計事項。

三、工務科:負責本處採購發包、工程監造及職安相關業務等事項。

四、工程隊:掌理交通標誌、標線、號誌及安全設施之維修管理等事項。

五、秘書室:文書、研考、庶務、出納、印信典守及不屬其他各科、室、中心、隊事項。

六、交通控制中心:掌理行人專用時相及交通電腦號誌系統管理、控制及維修等事項。

七、會計室:秉承上級會計機關之監督與指導,並受處長之指揮,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八、人事室: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九、政風室:辦理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