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4年2月22日起,開放機車由堤頂大道進出彩虹河濱公園
- 發布機關: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 聯絡人:許銓倫科長
- 聯絡資訊:0960-580-348
為便利民眾進出彩虹河濱公園,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透過調整標誌標線,降低堤頂大道往南方向部分路段速限至50公里,開放最外側車道供機車行駛之方式,使機車得比照汽車經越堤道進入球場,讓更多有運動需求的民眾方便前往。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表示,彩虹河濱公園過往僅能透過汽車、自行車與步行方式進入公園,經調整自114年2月22日起,機車得自民權舊宗路口駛入民權東路6段(舊宗路-堤頂大道)往西方向外側第二車道,經民權堤頂大道口循行車導引線左轉至堤頂大道快速道路最外側車道往南,經新湖二路口旁之越堤道進入彩虹河濱公園;倘需離開公園,則經該越堤道繼續往南,靠右行駛銜接潭美街,請用路人多加利用並依現地交通管制設施行駛。 -以下空白-